今年“双11”,海淘的商品能顺利通关吗?答案是肯定的。很多同学在收到这张《通知单》后的状态基本上是懵的,不知道该做什么。所以小编今天以我们申报过的一票海淘包裹来和大家说一说收到《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到底该怎么办。
小编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你要知道,这不是海关发给你的《通知单》,而是邮局发给你的,目的是通知你去办理相关手续。《通知单》上出现的联系人或者账号都是邮局提供的,并不是海关的。
那么,这张通知单具体该怎么看呢?
接下来小编来详细说说。
首先,请认真看清楚《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上的需办理手续!尤其注意邮政公司会在需要办理的相对应手续前手工打勾。
主要手续有:
1.补充申报手续
2.退运手续
3.按货物报关手续
为什么是邮政公司在打勾?
亲,《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是由邮政公司制发,并统一由邮政收取补充材料的,所以上面的邮寄地址也是邮政的。
根据打勾的选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您的《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上,补充申报手续和退运手续二栏打了勾,表示您的包裹经海关审核后,价格存疑,收件人须补充能证明申报价格真实的材料,主要有:
补充申报单↓
购买商品发票或相关价格证明;
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等。
以上材料将通过邮政公司提交给海关审核,海关审核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以广州海关为例,则是通过邮政公司广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报关组提交给海关)
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请您填写退运申请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邮局报关组办理退运手续。
如果您的《国际邮件办理手续通知单》上,按货物报关手续和退运手续二栏打了勾,请您对照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核对您的包裹价值!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果您邮寄的包裹不符合以上规定,只能办理货物报关或退运手续。
-如按货物报关,必须委托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及报关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如不能按照货物报关,您只能选择办理退运手续。
如果您的包裹里仅有一件不可分割物品,且经海关确认确属自用,那么虽然超出限值,仍然可以按照个人物品缴税放行。
如果包裹里有多件物品且超出限值,那么只能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征税只是办理通关手续后的流程。
义乌欣海提醒,不要完全听信代购和转运公司说法,市民应了解相关法规,以海关总署公告为准。邮寄入境物品应如实向海关申报,除了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入境的规定外,还需由邮包收件人向海关如实申报所寄物品的品名、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购买价格等信息,伪报、瞒报的,将有可能被海关处罚。
海关按海关总署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核价。如消费者认为核税的价格高,可出示有效购物凭证,也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60海关24小时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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